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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利群所“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沙龙”圆满举办
为迎接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保障新质生产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26日下午,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与台州市企业之家、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主题为“专利侵权纠纷的有效抗辩”的知识产权保护沙龙,并由椒江区企业之家协办。活动邀请到了浙江双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延军律师以及台州市律协知产委的委员代表进行交流分享。台州市企业之家平台主任唐俏俏参加本次活动,利群所部分律师、实习律师,市律协知产委部分委员、其他同行律师以及企业代表共同与会。
本次活动由我所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业务部主任、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何良雄律师担任主持。
会议伊始,我所主任、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毛灵见律师致辞,他指出创新已成为驱动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创新的“保护盾”和“催化剂”,正以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融入经济、科技、文化生活中。专利作为企业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企业通过专利维护其市场份额与权益将愈加频繁。随着企业不断重视知识产权在其经营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以及专业优质法律服务的供给和加持,知识产权必将更加光芒闪耀。最后,他希望通过本次沙龙等活动,在思维交锋中凝聚智慧,在案例剖析中探寻路径,共同为知识产权的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一、主题分享
王延军律师围绕《专利案件侵权诉讼》为主题,系统阐释了专利类型、专利行政执法与专利侵权诉讼的关联、专利保护范围和专利侵权判定以及实用艺术作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著作权等核心内容。
分享会上,王律师重点介绍了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原则,通过展示多起典型案例加深与会人员的理解。他强调侵权判定需遵循全面覆盖、等同、捐献和禁止反悔原则,并从“本领域技术人员”角度界定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
王律师还分享了专利行政投诉案件的受理要求,包括请求人资格、明确被请求人及请求事项、证据要求和未诉讼等条件。同时,还探讨了实用艺术作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著作权问题,指出实用艺术作品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并分析了外观设计保护与著作权保护的差异及不同适用情形。此外,还强调了实用艺术作品多角度保护的重要性,如专利法保护、立体商标注册和反不当竞争保护等,并指出其实用艺术作品的独创性要求高于外观设计的新颖性要求。
二、专题交流
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雷蕾律师以《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到期后,又以著作权诉讼案件的一点思考》为主题,通过A公司案与最高法157号案例,解析外观专利到期后著作权维权边界。雷律师指出,实用艺术品需具独创性且艺术与实用可分离。专利到期后主张著作权需满足艺术独立性条件,企业应区分设计属性并及时登记著作权。
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戴振宇律师通过案例分享团队实务经验。采用“资深代理师+知产律师+加速审查”模式,助企业如观道生物、诺万特克等高效布局专利,发明专利授权率超90%。同时,戴律师也分享了团队在知产尽调、科创板上市专利规划等方面的显著成果和实战经验,为同行律师办案提供了实用性参考。
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林米良律师分享“多用食品收纳盒”专利诉讼抗辩案例,探讨专利主题名称在侵权案件中的应用及法律问题。通过案例解析抗辩理由、法律依据,强调主题名称对保护范围的限定作用,并提出案例思考,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台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项俊勇律师主讲《新消费”时代商标侵权中商品相同或类似认定》,通过案例分享探讨了商标侵权的四种情形,并深入解析了商品相同或类似的界定标准,包括依据商品名称、功能用途等因素判断,参考司法解释及国资局规定,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加深理解。
活动尾声,与会人员就各自其他关心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沙龙信息量大,务实且有深度,对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努力。未来,利群所将以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等专业部门为基础,持续推动“法律+产业”融合创新,以专业化服务护航企业技术壁垒构建,助力台州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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